亚马逊发布321条款说明,卖家发货是否会受到影响?

2024年08月22日

今天,不少卖家客户反馈,一大早收到亚马逊关于321条款的邮件,但看了半天也没看到什么意思,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FBA发货。

具体邮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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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亚马逊多次强调:如果符合条件的商品是由“一人在同一天”进口的,且其在发货国家或地区的公平零售价值总计不超过 $800,则美国海关允许该商品免关税及税费入境。通俗来说,就是每个人每天只能免税货值是800美元及以下,如果超过800美元,则要缴纳关税!


另外,宝通达了解到,此次提到的321条款仅针对小包货物,主要跟亚马逊自发货卖家相关,而FBA卖家不受此影响!


小额豁免政策


2016年,美国国会对《1930年关税法》第 321条进行了修订,将小额免税的最低额度从200美元提高到了800美元(约合人民币5780元),即每人每天可以进口价值800美元及以下的商品而无须缴纳关税。这项法案又被称为“小额进口免税政策”或者“最低限度规则”。



根据Section 321的清关规定,每人每天可以进口多个包裹,累计进口金额不超过800美金,可享受“小额免税”政策。如果当日进口的任意1个包裹的价值超过800美金,则其余包裹均不适用于“小额免税”的清关模式。


因为免征税金额是有前提条件和特殊情况的,以下情况正常征税,不能豁免征税:


?雪茄和香烟、酒精饮料。含有酒精的香水,除非装运所有商品的装运国的总体公平零售价值不超过5美元;

?如海关认为该票货物是属于单一订单或合同下的几个批次之一,并且是为了自由进入免税或避免遵守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目的才单独发货;

?属关税配额集中品类的产品不能免税,比如农产品;

?如一个或多个合作政府机构需要信息才能实现监管的货物,比如涉及FDA部门监管的货物。


注意:


?不论在哪个口岸进口,收件人当日的累计免税额均为800美金,超过就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以包裹实际抵达时间计算当日累计进口额,只要同一天抵达的包裹累计金额≤800美金,则依然享受免税政策。


若因物流延误原因导致当日进口包裹总额超过800美金,则晚到的包裹不可使用T86免税清关政策,收件人如若因此承担的税金,可自行向CBP申诉。


宝通达总结

亚马逊邮件提及的321条款主要针对快递和小包,FBA卖家不受此政策影响,各位卖家不用担心会影响到发货!


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与我司业务同事联系沟通,感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