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正本提单放货的操作流程有哪些?
2026年03月13日
凭正本提单放货的几个步骤:
提单类型核查:确认提单属性,区分无船承运人提单(HB/L)与船公司提单(OB/L)。若为无船承运人提单,需先收回全套正本HB/L,再凭船公司正本OB/L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提货单。
费用结算确认:核实运费、港杂费、滞箱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已结清,无未缴款项。
收货人信息与背书审核:核对提单收货人栏信息,确认是记名收货人、凭托运人还是凭银行指示。若为指示提单,需确认托运人或银行已完成有效背书,且提货人也完成相应背书。
海运单(SeaWaybill)处理:若为海运单,无需收货人提供正本单据。核实提货人身份,确认其为提单载明的指定收货人,可要求提供海运单复印件或到货通知书作为辅助核验材料。
记名/不可转让提单处理:若提单收货人栏为明确指定主体、非指示性抬头,即为记名不可转让提单。放货前必须取得委托人正式授权,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严禁无正本提单放货。
提单细节全面核验:
核对提单日期、提单号与货物舱单信息一致;
确认提单已正式签署,核查签名与备案授权签名相符,杜绝伪造提单;
检查提单修改部位是否加盖校正章及授权签字,存疑时可联系装货港代理或委托人核实;
确认背书真实有效,背书人具备相应资质;
核对集装箱号、铅封号、货物品名、包装件数、收发货人及通知方与舱单一致,避免错放货物;
散装货物不得出具标注精确数量的分拨提货单。
正本提单标注:正式签发提货单前,在收回的全套正本提单上,以醒目红色字样标注“已完成”,完成放货闭环。
通过以上规范操作,可以有效规避放货风险,保障提货流程合规、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