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合约有哪些类型?
2026年04月23日
在国际海运业务中,合约不仅决定运价,还关系到舱位保障和合作稳定性。不同的合约类型对应不同的适用场景,大家要仔细分清楚区别。
1.BCO合约(Beneficial Cargo Owner)
船公司与直客货主直接签约,可是卖方或买方企业。
一般签发船公司主单(Master B/L),收发货抬头必须是直客。
2.NVO 合约(无船承运人,NVOCC)
船公司与大型货代企业签订的合约。
特点:淡季不淡、货量大、约价低。旺季船公司一般优先保障舱位。
1.FAK 合约(Freight All Kinds Rate)
所有普通干货同一运价(不含危险品/特种柜)。
可包含SPOT RATE(针对特定批次或航次的临时特价)。
2.NAC合约(Name Account)
NVO为某个VIP客户申请的专属优惠或附加条款(如 Free Time)。
限定客户名称、货物类型、港口、有效期和箱量,防止“套约”。
3.指数合约
运价与 SCFI(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挂钩,按折扣执行(如SCFI欧洲航线× 90%)。
满足运价波动追踪和结算公平性的需求。
1.即期合约
运价随行就市,有效期1-2周,多见于FAK &大部分NVO合约。
2.远期合约(FIX)
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合约。
船公司:锁定货源、稳定运力。
客户:避免运价大幅波动、确保舱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