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原产地”认定规则案例分享
据央视财经报道,由于国际油价飙升、各国降碳政策等原因,共同催生了电动两轮车、三轮车海外需求的增长,从东南亚、欧洲到北美,正掀起一股席卷全球的出海热潮,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25年我国电动两轮车全年出口量超2670万辆、出口额达68.29亿美元,同比稳步攀升。
与此同时,美国海CBP也加大了对电动车类产品的执法力度,重点审查原产地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等,宝通达在此前文章《近期美国海关CBP主要查什么?简单分析这份1566页的扣货通知》中提到,从美国4-5月的扣货单来看,电动车及汽车类产品的被扣数量位居前四。
对于出口美国的电动车等产品而言,原产地的认定直接关系到企业需要承担多少关税,一个错误的认定,则可能显著增加进口成本。现宝通达分享一则近期CBP公布的关于电动滑板车的原产地认定裁决案例,出海企业可关注。

图源|CBP
案例概况
6月1日,CBP在官网公布了一款名为“Lightfoot”的电动车的原产地最终裁决,其零部件来自多个地区:
·轮毂电机、轮胎、太阳能电池板等——来自中国大陆
·内车架、转向杆、悬挂系统、刹车、座椅、车灯——来自中国台湾
·电池——来自德国
该产品在台湾完成整装后运抵美国。

图源|CBP
初始裁决:CBP认定其原产地为中国大陆。
理由在于,太阳能电池板被视作车身框架的“组成部分”,赋予了产品基本特征,且台湾的组装过程未使其发生实质性改变,因此应适用301条款下的关税措施。
进口商申请复议并提交新证据:进口商向CBP申请复议,并提交了详细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进行澄清,主要包括三项核心事实:
太阳能电池板并非车架一部分:太阳能电池板仅通过粘合剂附着在塑料侧板上,而塑料侧板通过铰链安装在车架上,不提供任何结构性支撑;即使拆下太阳能电池板,滑板车仍可正常骑行。
太阳能仅为补充电源:该车主充电方式为后部110伏插头,太阳能电池板仅扮演补充角色,远非主要动力来源。
太阳能电池板不具备结构功能:其厚度仅为0.12英寸,具有柔韧性,无法承担任何结构性功能。
终裁:原产地改为中国台湾。CBP依据“实质性改变”(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原则作出终裁:根据判例,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的“本质”在于车架,车架赋予产品整体的形状、尺寸与特性。本案中,铝合金车架来自台湾,因此产品的”本质“由台湾赋予。太阳能电池板仅为附加配件,未改变组装后产品的根本特性。原产地认定为中国台湾,最终不适用301附加关税。
根据CBP官网释义:进口商品的“原产地”是商品的制造地、生产地、产生地或产生实质性改变的加工地区。
如果第二国或地区中对某件物品进行的进一步加工或添加的材料构成了实质性的改造,那么便发生了实质性的改造。若由此产生了一件具有不同名称、特征和用途的新物品,则视为发生了实质性的改造。即原产地将发生变化。

图源|CB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