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会提交《加强海关执法》行政令评论意见:释放了哪些信号?
7 月 14 日,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正式向美国政府提交了针对《加强海关执法》行政令的评论意见。
相比此前物流行业热议的外国进口商问题,这份意见函的关注重点却有所不同。全文篇幅并不长,主要围绕三项建议展开,并未将外国进口商作为核心讨论对象,而是将焦点放在海关执法改革对美国企业经营和国际贸易的整体影响上。

图源|美国商会
美国商会提出三项核心建议
在 7 月 14 日提交的正式意见中,美国商会并未反对加强海关执法,而是强调应在执法与贸易便利之间保持平衡,并提出三项建议。
第一,维护合法贸易便利化
美国商会表示,强化海关执法应同时兼顾合法贸易流动和美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建议继续发挥海关与企业合作机制(如 CTPAT)的作用,在保障供应链安全的同时避免增加正常企业的运营负担。
第二,通过正式规则制定程序实施改革
商会建议,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和美国海关(CBP)在落实行政令时,应遵循公告征求意见程序,并充分听取企业及商业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商会认为,行政命令涉及进口商资质、保证金、风险等级、信息披露等内容,这些措施可能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因此需要给予市场充分的参与和反馈机会。
这段原文如下:“从根本上讲,该命令表明政府意图要求进口商在进口流程的多个环节主动证明其遵守美国海关法律,这可能导致法律风险增加、合规成本上升以及全球竞争力下降。诸如“良好信誉”的定义、设定具体的最低保证金水平、披露要求的范围以及风险分级方法等关键条款都是重要的全新要求,可能需要美国企业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来收集、核实和报告这些信息。虽然这些拟议的变更可能具有合理的理由,但我们担心,这些旨在打击恶意行为者的政策变更可能会无意中损害更广泛的美国商界,尤其是那些资源较少、最低持续保证金较低的小型企业,它们往往难以适应这些政策。”
第三,通过立法推动长期改革
美国商会还建议,将海关改革更多建立在国会立法基础上,而不仅依赖行政命令,以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商会强调,美国需要的是既能提升执法能力,又能保持贸易便利化的现代海关体系。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几乎没有讨论外国进口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行政令中涉及对外国进口商及相关进口模式的审查和研究,但美国商会此次意见函并未将这一议题作为重点。全文主要围绕程序、合规成本和贸易便利展开,而没有针对 外国进口商提出专门建议或反对意见。
这表明,在美国主要工商界组织看来,当前更值得关注的是行政命令未来如何落地实施,以及企业是否能够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充分表达意见,而不仅仅是某一项具体制度安排。
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虽然行政令的具体实施细则仍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公布,但可以预见,未来美国进口监管将更加重视:
进口商身份真实性与责任落实;
海关风险管理与保证金制度;
商品申报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
企业合规能力和供应链透明度。
对于跨境电商卖家及进口企业而言,需及时关注后续配套法规、CBP 执行细则以及行业咨询意见,而非单纯关注某一项制度变化。
美国商会此次发声也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美国企业支持强化海关执法,但希望改革能够建立在透明、可预期、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避免因规则调整增加正常贸易成本,从而影响美国企业和全球供应链的竞争力。
完整原文如下:
关于第14411号行政令“加强海关执法”的评论
这封信已寄往国土安全部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并抄送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和众议院筹款委员会。
尊敬的穆林部长和斯科特专员:
我谨代表美国商会,就特朗普总统第14411号行政命令“加强海关执法”(以下简称“该命令”)致函。该命令是近代史上最全面的海关执法指令。商会同意政府的观点,即更新海关当局和相关做法“早就应该做了” [1]。
我们总体上支持打击造假者和其他恶意行为者规避美国海关法律的各项举措。然而,我们担心这项命令可能会无意中损害更广泛的商业界,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虽然该行政命令正确地强调了强力执法的重要性,但我们敦促您寻求能够同等重视促进合法贸易和确保美国企业在全球市场有效竞争的解决方案。为此,我们鼓励您与美国商界密切合作。美国国土安全部(以下简称“国土安全部”)与商界在识别和解决合规漏洞方面有着长期而成功的合作关系,同时也为合法贸易商创造了机会,例如该行政命令中重点提及的“海关反恐贸易伙伴关系”。
其次,我们敦促您在实施该命令时,采用公示和征求意见的规则制定程序,并与包括商业海关运营咨询委员会在内的商界广泛沟通。从根本上讲,该命令表明政府意图要求进口商在进口流程的多个环节主动证明其遵守美国海关法律,这可能导致法律风险增加、合规成本上升以及全球竞争力下降。诸如“良好信誉”的定义、设定具体的最低保证金水平、披露要求的范围以及风险分级方法等关键条款都是重要的全新要求,可能需要美国企业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来收集、核实和报告这些信息。虽然这些拟议的变更可能具有合理的理由,但我们担心,这些旨在打击恶意行为者的政策变更可能会无意中损害更广泛的美国商界,尤其是那些资源较少、最低持续保证金较低的小型企业,它们往往难以适应这些政策。
最后,我们敦促您与国会合作,制定全面的海关改革法案,该法案不仅要更新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执法工具,还要优先考虑强有力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以支持我国的竞争力。海关改革不仅应赋予CBP适当的权力和工具来打击非法贸易,还应促进合法贸易,保护守法公民,并为美国商界提供机会,使其能够与CBP合作,推进其至关重要的贸易使命。
感谢您对这些问题的关注。我们期待与您和您的团队合作,共同落实这项命令。
真挚地,
尼尔·L·布拉德利,美国商会
执行副总裁、首席政策官
兼战略倡导主管
抄送:众议院筹款委员会
参议院财政委员会
[1]第14411号行政命令,91 FR 35125 (2026)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6-06-10/pdf/2026-1159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