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P发布重磅提案|拟实施供应链“穿透式”审查新规:进口申报面临全链条透明化
背景:此前6月3日,特朗普签署的《加强海关执法》行政令第3条(b)款明确提出:在行政令签署后90天内(即约9月1日前后),应采取措施建立相关机制,要求外国进口商在进口申报中补充更多原产地与出口国文件。
9月2日CBP发布的这份预先拟议规则通知,正是为了落实该行政令第3条(b)款的配套举措。
当地时间9月2日,美国海CBP在《联邦公报》发布了一份题为《增强进口披露 以提高供应链透明度》的拟议规则预先通知,向公众征求意见(即这份文件目前不是正式生效的新规,而是CBP向企业、进口商、报关行、物流行业等征求意见)。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日。
CBP在文件中提出了一系列非常具体的问题:未来美国进口商是否需要向海关提供更多供应链信息,包括制造商、生产商、出口商、销售商、物流参与方、最终收货方,甚至外国出口商向本国海关提交的出口资料。
换句话说,美国海关正在考虑的,已经不只是“这票货是什么、价值多少、从哪里进口”,而是进一步追问:这批货到底是谁生产的?在哪里生产?谁卖的?谁出口的?供应链经过了哪些环节?出口国海关申报了什么?
这是自2026年6月3日特朗普签署《加强海关执法》行政令以来,CBP在进口合规领域推出的最具系统性的一项提案,意味着美国进口监管正在朝着更加“供应链透明化”和“穿透式审查”的方向发展。
核心内容:三大改革方向
根据CBP在拟议规则预先通知中披露的方案,改革主要围绕三个维度展开:
第一,收集进口商品的外国出口文件。
CBP计划要求进口商提供外国出口商在出口国依法向当地海关提交的文件或信息。包括:
外国出口商向外国海关当局提交的出口申报单。申报单可能包含申报价值、商品分类和数量等信息。
显示已向外国海关申报的交易金额的商业发票。
装箱单用于核实货物的种类、重量和包装。
向外国海关当局提交的原产地证书,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出口管制、限制或两用货物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许可。
向外国海关当局提交出口舱单时所需的运输单据(例如提单、空运单)。
通过比对出口国申报数据与美国进口申报数据,CBP将有能力识别“阴阳发票”、低报货值、原产地造假等违规行为。
第二,强化进口参与方的身份识别,参与方包括:货物的制造、生产、运输、出口的各主体。
CBP在文件中表示,进口商在提交入境申报摘要时需提供制造商识别码(MID),但是现行MID基于名称和地址生成,信息有限且不唯一,难以精准锁定执法对象。
鉴于此,CBP正在考虑用全球商业标识符(GBI)替代现行的MID。该方案拟引入邓白氏编码、法律实体标识符等唯一编码系统,用于识别制造商、托运人、出口商,乃至促成交易的电商平台和货物最终交付方。
对于这一点,CBP还提出了两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
考虑把跨境电商平台纳入信息披露范围
CBP专门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在线平台参与促成进口商品销售,是否也应该被识别?
也就是说,未来CBP可能进一步关注: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卖家、线上销售主体、最终收货方。这对跨境电商业务尤其值得关注。
考虑披露供应链使用的物流和数据平台
CBP还提出,是否应该了解进口供应链中使用了哪些物流平台、订舱平台、数据平台、供应链管理系统、其他相关软件系统?并且要具体说明这些平台在运输流程的哪个阶段使用。
第三,运用技术手段追踪供应链。
CBP计划利用私营部门已广泛使用的供应链追溯技术,在货物抵达或放行前快速识别非法转运风险,并考虑将使用或共享此类技术作为CTPAT合作伙伴的新要求或新福利。
CBP表示,为了打击此类逃税行为,CBP已加大执法力度,包括评估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来精准识别非法转运风险的解决方案。CBP 致力于利用供应链可追溯性解决方案(目前已被私营部门广泛采用),以便在货物抵达或离开美国边境之前,快速高效地识别非法转运行为。此外,CBP还鼓励私营部门将国家安全问题和地缘政治风险纳入其供应链决策中。
CBP目前是在向行业征求意见,未来是否会形成正式规则,以及最终要求企业提交哪些具体资料,还要看后续的规则制定过程。
此前CBP已根据行政令发布出口美国海关政策更新:IOR身份核查+CTPAT认证报关行尽调要求等配套行动措施,预计近期,CBP还将陆续发布行政令中的各项细化要求。建议进口商保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