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支持跨关区退货

2025年03月17日

广东海关发布了4条利好政策,旨在帮助跨境电商企业简化备案流程、通关手续及退货流程,加力支持广东跨境电商的发展。


以下是该政策主要涉及的四个方面:


01
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以往,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后,还要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公告实施后,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只需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后,即可直接开展业务。新政减少了企业的备案流程,旨在吸引更多企业涉足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


02
简化跨境电商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以往,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收款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告实施后,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


03
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




传统模式下,出口拼箱货物通常在监管场站外完成组货、拼箱,然后以集装箱整柜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海关以集装箱为单元实施监管。如果其中某项商品需要查验,不仅需要将装好的集装箱二次掏箱,同柜的其他货物也需要等待该项商品查验完毕后,才能再次一起装箱出口。


新政模式下,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监管作业场所,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公告实施后,广州、黄埔等海关可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提高了跨境电商的通关效能,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厂的快速发展。


04
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



公告实施后,广州、深圳、黄埔等关区作为跨关区退货的试点海关,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跨关区开展。符合相关退货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可从广州、深圳、黄埔等试点关区退回。新政简化了退货流程,降低了退货物流成本,退货处理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