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延长!美国宣布对中国部分商品关税豁免延长至8月31日!
2025年06月03日
美东时间5月31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延长对中国 301 条款关税的某些豁免》的重要公告。
针对中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及创新领域相关行为、政策与做法开展的301条款调查中,部分产品的关税豁免期限进行延长。原定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的豁免,现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 。
也就是说,这批特定商品将在9月1日前免缴纳因“301调查”而加征的关税。
具体免征范围:
附件A为2024年5月30日公告(89 FR 46948)中延长的164项排除对应产品,涉及化工材料、电子元件、泵类部件、医疗用品等;
附件B是2024年9月18日公告(89 FR 76581)中新增的14项排除对应产品,主要是太阳能制造设备、硅片制造设备及晶圆搬运设备等。
免征时间:
免征 301 关税至美东时间2025年8月31日晚上11:59。产品在此时间内“进入美国消费”或“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免征 301关税。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于当地时间5月30日发布更新指南,延长《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下对等关税过境货物截止日期,进一步放宽了按10%“对等关税”进口商品的到港申报截止时间。
根据指南,若货物未在美东时间2025年6月16日前完成申报,则通常不再符合在途例外资格。
原规定要求货物须于美东时间2025年5月28日前完成进口申报或保税仓提取以适用在途例外条件。 CBP现更新为:若货物不在美东时间2025年6月16日(含)前完成进口申报或保税仓提取,则通常不适用在途例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