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提单核心概念
空运提单又称航空运单(Airway Bill, AWB),与海运提单不同,它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不可背书转让。
作为承运人(航空公司)接收货物并确认托运请求后签发的凭证,其核心作用是货物收据与运输证明,目的港提货需凭航空公司通知,而非运单本身。
按签发对象,AWB可分为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 MAWB)和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 HAWB);按是否含特定承运人标识,可分为中性航空运单与非中性航空运单(即航司运单);按出单方式则分为直单和套单(含主单+分单)两类。
空运提单关键内容解析
1.【MAWB NO.(主运单号)】:共11位数字,前3位为航空公司三字代码,后8位中前7位为主单顺序码,第8位为验证码(前7位除以7的余数,仅0-6),第3与第4位之间通常嵌入起运港三字代码。
2.【HAWB NO.(分运单号)】:显示于分单右上角及右下角,无固定格式,由货代自行编制(常含货代英文缩写或专属标识);主单此栏显示主运单号。
3.【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发货人信息)】:填写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发货人账号无特殊要求可不填。
4.【Air Waybill Issued by(运单签发方)】:主单标注航司名称、标志/ LOGO/代码;分单显示货代抬头、LOGO/ 专属代码,含 “Not Negotiable”(不可流通)标识。
5.【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收货人信息)】:填写名称、详细收货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收货人账号无特殊要求可不填。
6.【NOTIFY PARTY(通知方)】:分单填货代到港通知代理,收货人即代理可填 “SAME AS CONSIGNEE”;主单填 “Issuing Carrier’s Agent Name and City”(货代/制单代理信息)。
7.【Agent’s IATA Code(货代 IATA CASS 代码)】:IATA 货运账目结算系统代码,部分航司要求填写以便管理。
8.【Account No.(IATA 结算账号)】:货代的 IATA 结算账号,按航司要求选择性填写。、
9.【Accounting Information(财务结算信息)】:标注 “FREIGHT PREPAID(预付)” 或 “FREIGHT COLLECT(到付)”,现金/支票支付需注明;无通知方栏时可在此补充。
10.【Airport of Departure(始发站机场)】:填写机场名称或始发城市全称。
11.【Reference Number(证明参考编号)】:涉及证件时填三方认可编号,无则留空。
12.【To(目的站 / 转运机场代码)】:目的站填三字代码,转运航班填首个转运机场代码。
13.【By First Carrier-To-By-To-By(承运人及转运信息)】:首栏填头程航司二字代码,多程转运依次填二、三程航司代码及对应机场代码。
14.【Currency(币种)】:填写始发地货币代号(如国内填 CNY)。
15.【CHGS Code(费用付款方式代号)】:电子传运用,无需手动填写(例:CA = 部分到付信用卡 - 部分预付现金)。
16.【WT/VAL(运费及声明价值附加费付款方式)】:预付填 “PP/X”,到付填 “CC/X”,主单通常打 PP,分单打 CC。
17.【Other(其他费用付款方式)】:规则同 WT/VAL,主单通常打 PP,分单打 CC。
18.【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承运人声明价值)】:填写运输声明价值,无则标 “N.V.D”。
19.【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海关声明价值)】:填写通关商业价值,无则标 “N.C.V.”,按发票价值标 “AS PER INV.”。
20.【Air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站机场)】:填写机场全称,多机场城市可先填城市名。
21.【Flight/Date(航班号及起飞时间)】:填写确认航班号与起飞时间,转运航班补充二程信息。
22.【Amount of Insurance(保险金额)】:投保填金额,不投保标 “NIL/XXX”。
23.【Handling Information(处理事项信息)】:填写货物注意事项(含危险品 / 木制品 / 打板要求等)或紧急联系人,内容灵活。
24. 【No. of Piece RCP(货物件数及运价组成点)】:填写件数,不同运价需分开填,分段运价需填运价组成点 IATA 三字代码。
25. 【Gross Weight(货物毛重)】:保留一位小数。
26. 【Kg lb(毛重单位)】:公斤用 “K”,磅用 “L”。
27. 【Rate Class(运价等级)】:标注对应代码(M = 最低运费;N=45kg 以下;Q=45kg 以上;C = 指定商品;U = 集装设备)。
28. 【Commodity Item No.(商品代号)】:运价等级为 C 时填指定商品代号,集装货物填对应运价等级。
29. 【Chargeable Weight(计费重)】:取毛重与体积重的较大值。
30. 【Rate/Charge(运价 / 运费)】:填写适用运费单价。
31. 【Total(运费总金额)】:运费单价 × 计费重。
32. 【Nature and Quantity Goods(货物品名及数量)】:英文大写填尺寸 / 体积,危险品列首位,品名需具体。
33. 【Weight Charge(航空运费)】:预付填左侧 Prepaid 框,到付填右侧 Collect 框。
34. 【Valuation Charge(声明价值附加费)】:预付填左侧 Prepaid 框,到付填右侧 Collect 框。
35. 【Tax(税费)】:预付填左侧 Prepaid 框,到付填右侧 Collect 框。
36. 【Total Other Charges Due Agent(代理收取的其他费用)】:预付填左侧 Prepaid 框,到付填右侧 Collect 框。
37. 【Total Other Charges Due Carrier(承运人收取的其他费用)】:预付填左侧 Prepaid 框,到付填右侧 Collect 框。
38. 【Total Prepaid/Total Collect(预付 / 到付总计)】:汇总对应金额填入框内。
39. 【Currency Conversion Rates(币种汇率)】:填写目的国币种及汇率。
40. 【CC Charges in Dest. Currency(目的国到付金额)】:到付总金额按目的国汇率折算填写。
41. 【Other Charges(其他费用)】:按 “费用代码 + 金额” 填写(AWC = 运单费;MYC/FSC = 燃油附加费等),可填始发站或目的地费用。
42. 【Signature of Shipper or his agent(发货人 / 代理签名)】:填写货代名称并签字 / 盖章。
43. 【Executed on-Date at-Place-Signature of Issuing Branch(签单信息)】:按 “日 - 月 - 年” 填时间,地点填起运地机场 / 城市,由承运人 / 代理签字盖章。
44. 【Charges at Destination(目的站机场费用)】:由承运人在目的地填写。
45. 【Total Collect Charges(到付费用总计)】:汇总第 40 项与第 44 项金额,由承运人在目的地填写。
